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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November 17, 2011

達成協議後 還有法律程序要走

達成協議後 還有法律程序要走 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的委任律師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,後續還有一些法律程序需要完成,劉才能重獲自由。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18日上午10時開庭,劉姍姍的家人會到場。法官凱斯(David Kays)將完整檢視長達14項的協議內容,同時要了解劉姍姍是否確實了解。 ... 達成協議後 還有法律程序要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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