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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October 26, 2011

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获有期徒刑11年

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获有期徒刑11年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,原中山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、受贿罪今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。 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、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,以及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... 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获有期徒刑1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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